政策法规

嘉兴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《嘉兴市科技惠企政策》的通知

嘉科综〔2022〕9号

 

各县(市、区)科技局、经开经信商务局、港区科技金融局、市有关单位:
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推进科技惠企政策扎实落地,千方百计惠企助企,激发创新主体活力,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提供有力科技支撑,现将《嘉兴市科技惠企政策》印发给你们,青认真贯彻落实。

       嘉兴市科技局

           2022年2月18日

嘉兴市科技惠企政策

 

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,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,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,推进科技惠企政策扎实落地,千方百计惠企助企,激发创新主体活力,为加快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典范城市提供有力科技支撑,特梳理制定相关科技惠企政策如下:

一、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。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,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,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,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%在税前加计扣除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%在税前摊销。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%提高到100%;形成无形资产的,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%在税前摊销。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
二、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。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,对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,给予20万元财政奖励。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%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。

三、实施企业人才支持奖励政策。对入选的省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,地方财政最高给予1000万元资助。对入选省海外工程师引进计划的,地方财政按人给予20万元资助;对入选的嘉兴市海外工程师,地方财政按人给予12万元资助。对入选的浙江省、嘉兴市外国专家工作站,地方财政分别一次性给予30万元、20万元建站资助。

四、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、众创空间奖励政策。对新认定和年度绩效考评合格的国家、省、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,分别给予200万元、150万元、100万元的创新券额度;对国家、省、市级众创空间(星创天地)分别给予100万元、70万元、50万元的创新券额度;对科技孵化机构年度绩效考评优秀的,按其创新券额度给予最高不超过30%的兑现奖励;对考评合格及以上的科技企业孵化器,按其对地方贡献给予一定奖励。

五、实施企业研发机构建设政策。对新认定的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,按省级财政补助给予1:1配套支持。对新认定的省级企业研究院,给予100万元财政补助。

六、支持科技产业基地建设。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、省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,分别给予100万元、20万元奖励。

七、实施创新券补助政策。扩大创新券使用对象和范围,支持科技创新全过程,激发技术创新活力。在申报周期内的每个企业可申领最高20万元创新券额度,每个创业者可申领最高10万元创新券额度。推进创新券跨行政区域的互认互通,助推区域间 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,推动科技资源、科技服务的互通互联,促进科技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。

八、实施科技企业融资政策。以嘉兴市小微企业信保基金为龙头,统筹实施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改革,建立健全科创企业融资多元化风险分担机制,扩大科技担保服务覆盖面。将科创企业融资担保支持情况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考核评价范围,将科创企业担保代偿容忍度提高至5%以内,单户科创企业担保额度提高至1000万元。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担保的科创企业贷款,按实际损失额给予最高50%的代偿损失补助,每年代偿损失补助总额不超过300万元。 

 

发布时间:2022-0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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