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策法规

嘉兴市科学技术局等五部门 关于印发《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

嘉科合〔2025〕41号

各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、市政府有关部门、直属有关单位:

      为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,加快培育建设一批概念验证中心,我们编制了《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实施方案》,经市政府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落实执行。

嘉兴市科学技术局

嘉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

嘉兴市教育局

嘉兴市财政局

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

2025年7月2日

关于加快建设概念验证中心 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实施方案

     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“加快布局建设一批概念验证、中试验证平台”精神,加快建设一批高能级概念验证中心,健全以概念验证、中试平台为重要载体的全链条科技成果转化体系,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     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聚焦做深做实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发展、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“两篇大文章”,围绕我市“315”科技创新体系和“135N”先进制造业集群,以建设培育概念验证中心为抓手,强化科技成果价值发现和成果转化前端赋能,着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“最初一公里”,为全面建设高水平创新型城市注入强劲动能。到2027年,以“科创平台+龙头企业”为主体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培育体系基本形成,面向“135N”先进制造业集群及未来产业发展,培育建设概念验证中心30家左右,累计争创省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4家以上,开展概念验证服务1000项以上。到2030年,工作体系和保障体系更加完善,建成一批示范性概念验证中心,助力打造长三角科技成果转化高地。

二、重点任务

      (一)构建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培育体系。

      1.强化重点领域布局。按照“政府引导、市场主导、达标即准”原则,建立健全概念验证中心培育工作机制。围绕“315”科创体系,在人工智能、生命健康、新材料、新能源等重点领域,布局一批概念验证中心,加快形成赋能产业创新的高效验证能力,支撑“135N”先进制造业集群和未来产业发展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)

      2.构建多层次服务体系。聚焦科技成果不同阶段,构建多层次验证服务体系。针对创新概念和早期成果,开展理论推导、模拟分析等,验证科学性与可实现性。针对前沿技术成果,开展原型制造、性能测评等技术验证服务,验证功能实现和稳定性。针对创新产品,开展商业可行性验证,分析目标市场、盈利模式等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)

      3.加强市县联动培育。制定概念验证中心建设指引,明确认定条件、认定程序、运行管理等,加强指导培育,市县联动,切实压实建设主体责任、市县管理责任,逐步构建专业化、差异化、市场化发展的概念验证中心培育体系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)

      (二)加强概念验证专业化能力建设。

      4.打造专业化服务团队。支持概念验证中心聚焦主攻方向,通过引培并举,集聚懂技术、懂验证、懂设备、懂产品、懂市场的复合型、专业化人才团队,组建高水平技术、产业、投融资专家顾问团队,指导概念验证服务活动。鼓励高校院所、企业等专业人才通过“互聘共享”、“校企双聘”等形式到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工作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教育局)

      5.拓展全链条服务能力。概念验证中心集聚人才、技术、设备、场景等资源要素,搭建概念验证场景,加快形成覆盖技术挖掘、技术开发、中试熟化、样品试制、设备验证、试验检测、市场对接、资金筹集等功能的全链条成果转化服务能力。鼓励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国际合作,引入国际化的验证流程和评价体系,提升国际认可度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经信局)

      6.提升市场化运营水平。概念验证中心加强运营管理机制建设,明晰公共服务承接程序、合理设置收费标准。支持概念验证中心打造具有CNAS、CMA等资质的检测计量平台,提升概念验证服务的权威性、专业性。探索贯通“验证+中试+孵化+投资”运营模式,通过概念验证服务收入、成果转化收益、企业孵化投资等多种方式反哺支出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经信局、市市场监管局)

      7.加强运营服务激励支持。建立概念验证中心运营支持机制,按概念验证中心年度市场化验证服务收入的30%给予补助支持,连续三年累计最高500万。对新认定为省级以上概念验证中心的给予50万奖励。将概念验证服务纳入创新券使用范围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财政局)

      (三)强化概念验证赋能产业发展。

      8.支撑科研项目加速转化。引导高校院所、企业等对各类科技计划项目、自主科研项目取得的应用基础类、应用技术类研究成果进行分类梳理,对具备应用价值且需“二次开发”、中试放大、产业化的科研成果开展概念验证,支撑科技成果加快转化应用及产业化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)

      9.加强高价值项目储备。概念验证中心应充分链接市内外创新资源,定期征集相关领域项目信息,梳理研发进展、所处阶段、核心创新点、转化预期和应用场景等要素,组织跨学科专家团队,从技术创新性、市场潜力、知识产权完整性等维度,筛选出高价值项目,纳入概念验证项目储备库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)

      10.开展项目成果前置验证。各地政府和高新区、开发区等平台可结合实际对拟招引的科技类项目开展前置验证,提升地方政府和产业园区的项目甄别能力,提升投资决策科学化水平。推动1000个以上新技术、新产品(新服务)开展前置验证,为“三新”应用推广提供支撑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)

      11.加速验证项目转化落地。强化落地导向,推动概念验证中心遴选优质验证项目,开展小规模试生产、中试熟化,加速验证项目落地孵化。鼓励概念验证中心推荐具备产业化潜力、市场化前景的优质概念验证项目参加“创·在嘉兴”创新创业大赛,提升概念验证中心项目转化能力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,市经信局,各县〔市、区〕政府)

      (四)优化概念验证服务生态。

      12.加强结对合作。深化拓展“院企银企双向对接”机制,加强概念验证中心与科创平台、高校院所技术转移机构、社会化科技服务机构等结对合作,强化与高新区、工业园区等常态化对接,推动概念验证供需对接、信息交流、资源共享。(责任单位:市科技局、市经信局、市政府办公室、市市场监管局)

      13.加强知识产权保护。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,概念验证中心应与委托方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,明确概念【】验证过程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。建立商业秘密、技术秘密管理制度,对关键技术信息、商业秘密采取分类分级保护。深化数据知识产权改革,对概念验证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及时进行存证、确权、登记。(责任单位:市市场监管局)

      14.强化科技金融赋能。鼓励创投基金、产业基金等加强与概念验证中心深度合作,挖掘一批具有市场化潜力早期科创项目,推动投早、投小、投长期、投硬科技。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概念验证特点,开发概念验证贷款等特色产品。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信作用,鼓励银担合作共同创设概念验证担保产品。鼓励保险机构设计发布与概念验证阶段相适应的保险产品。(责任单位:市政府办公室、市长投集团)

三、保障措施

      加强组织领导。市委科技办负责统筹推进概念验证中心建设,加强统筹协同和系统布局,及时协调解决概念验证中心建设中遇到的跨区域、跨领域和跨部门的重大问题。加强运行监测。建立运行监测机制,市科技局对概念验证中心开展动态监测、动态管理。概念验证中心实行年度运行报告制度,发生重大事项调整变更及时报送。加强宣传推广。强化示范引领作用,及时总结一批可复制、可推广的概念验证中心建设发展示范经验,营造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的良好氛围。

      本实施方案涉及的财政补助,按照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%原则执行。各县(市)、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(嘉兴港区)参照执行。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一个月后施行。

发布时间:2025-07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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